發展黨員工作問答

發布時間:2014-09-13

 1、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是什么 ? 如何正確理解這個方針 ?

      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是:“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這是根據黨所面臨的任務和黨員隊伍的現狀,以及建國以來發展黨員工作的經驗提出來的。“堅持標準”,是指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不能降低標準或另立標準。“保證質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確處理數量與質量、需要與可能的關系,把質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結構”,是指發展新黨員要注意結構合理,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的構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發揮黨員的作用。“慎重發展”,是指必須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嚴格履行入黨手續,防止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

      2、臨時工、輪換工、合同工要求入黨,應向哪里的黨組織提出申請 ?

      臨時工、輪換工、合同工要求入黨,一般根據務工時間的長短來確定:到一個企業、事業、機關、學校等單位工作的臨時工、輪換工、合同工,應聘、應招時間不滿一年的,可向其原工作單位黨組織或戶口所在地黨組織提出;應聘、應招時間超過一年的,可向招聘單位黨組織提出。

      3、借調到外單位工作的人員要求入黨,應向哪里的黨組織提出申請 ?

      臨時或短期 ( 一年以內 ) 借調到外單位工作的人員要求入黨,入黨申請應向原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并由該黨組織負責對他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調時間超過一年的,入黨申請應向借調工作單位黨組織提出,并由借調工作單位黨組織負責對其培養、教育和考察。借調單位和原工作單位黨組織均應主動關心這些同志的思想、工作等情況,并與其保持一定聯系。發展被借調人員入黨,發展方黨組織 ( 無論是其原單位或借調單位 ) 都要主動征詢對方意見。

      4、為什么必須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

      這是由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所決定的。作為中國共產黨的黨員,必須信仰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必須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遇到困難和危險的時刻能夠挺身而出。這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產主義覺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獻給共產主義事業的人才能做到。如果入黨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之上,就不可能自覺地用黨員標準去規范自己的言行,而是把自己混同于一個普通老百姓,甚至做出與黨的要求背道而馳的事情,給黨造成損害。因此,必須堅持入黨自愿的原則。“拉”人入黨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對一些尚無入黨要求的人,無論社會聲望多高,或者能力多強,貢獻多大,都不應強迫他們入黨。當然,黨組織有責任對他們進行教育,幫助他們提高政治覺悟。只有當他們提高了覺悟,有了入黨要求并自愿提出入黨申請,經過黨組織的培養和考察,確實具備黨員條件后,才能吸收他們入黨。

      5、為什么黨組織吸收 28 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一般應是共青團員 ?

      吸收 28 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共青團員中發展,發展團員入黨一般應經過團組織推薦。長期以來,在發展黨員工作中所以始終強調這一要求,是因為,共青團是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是廣大青年在實踐中學習共產主義的學校,是黨的助手和后備軍。一個青年政治上積極要求上進,應首先加入共青團組織。

      6、確定共青團員為入黨積極分子為什么一般要經團組織推薦 ?

      推薦優秀共青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是黨賦予共青團組織的一項光榮職責。共青團員在團組織的直接領導下工作,團組織對他們的情況了解得比較清楚。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時,共青團員由團組織推薦,有利于保證發展新黨員的質量,也有助于加強團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增強共青團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7、入黨積極分子為什么要經常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

      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經常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對黨組織來說,是培養、教育他們的需要。黨組織可以根據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加強具體的培養教育措施,還可衡量其成熟程度。對入黨積極分子來說,則是增強組織觀念的需要。入黨積極分子可以通過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聽取黨組織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得到黨組織的教育和幫助。

入黨積極分子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都要實事求是,忠誠老實,一分為二,這樣,有利于黨組織全面真實地了解自己。

      8、為什么入黨積極分子要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才能列為發展對象?

      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才能列為發展對象。這是根據多年來發展黨員工作的經驗和入黨積極分子成熟的一般規律提出來的,是保證新黨員質量的一項重要措施。

      申請入黨的人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后,黨組織要對他們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基本路線的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宗旨、任務、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要幫助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樹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信念;要通過多種方法和途徑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認真的考察和審查。要做好這些工作,沒有一定的時間是不行的。從以往的經驗看,一些新黨員不能很好發揮作用,重要原因是入黨前沒有進行認真的培養教育,有的連做一名黨員的基本要求都不懂。當然,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也不一定就具備了共產黨員的條件,但這畢竟有益于促使入黨積極分子成熟。

      9、什么是申請入黨人、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他們之間有什么聯系和區別?

      申請入黨人、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凡符合黨章第一條規定,向黨組織正式提出入黨申請的人(一般應書面申請),均稱作“申請入黨人”。經常小組推薦,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應是支部大會)研究同意,可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對入黨積極分子,一般應指定培養聯系人,并有具體的培養教育計劃和措施。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黨組織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和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應是支部大會)討論,對其中基本具備黨員條件、準備近期發展的,稱作“發展對象”。

      10、入黨積極分子調動工作時,調出和接收單位的黨組織應做好哪些工作 ?

      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包括調動、參軍、上學等,原單位黨組織應將他們的入黨申請書、培養教育情況和黨組織的意見等有關材料,及時轉給接收單位黨組織。接收單位黨組織收到有關材料后,要及時進行研究,責成專人同新轉來的入黨積極分子談話,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況,列入本單位入黨積極分子名單,并指定黨員為培養聯系人。在原單位已經接受一年以上培養教育的入黨積極分子,接收單位黨組織經過全面考察,確認已經具備黨員條件時,可列為發展對象。

      11、為什么要對發展對象進行入黨前的短期集中培訓?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規定,基層黨委要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沒有經過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吸收入黨。這是保證發展新黨員質量的重要措施。

      黨組織對發展對象進行入黨前的集中培訓,主要是進行黨的基本路線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教育,進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宗旨、目標和現階段黨的任務;明確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應當如何學習、工作和生活,怎樣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集中培訓,也是黨組織進一步考察發展對象的一個重要方面。

      12、信仰宗教的人能否入黨 ?

      共產黨員是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是唯物論者和無神論者。共產黨員只能信仰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不得信仰宗教。對信仰宗教或有濃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發展入黨。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在信教比較普遍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要把信教同參加某些民族風俗活動區別開來。對于主要是為了尊重或隨順民族風俗,參加的有關活動如婚喪儀式和群眾性節日活動等,不應視為信仰宗教或參加宗教活動。

      13、怎樣對待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犯過一般性錯誤的人申請入黨的問題 ?

      對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犯過錯誤的人申請入黨,黨組織要歷史地、全面地進行具體分析。既要看其所犯錯誤的性質、程度及其所帶來的影響,又要看其對待錯誤的態度和改正情況。對犯一般性錯誤,經過黨組織的教育,能深刻認識并認真檢查所犯錯誤,且經過較長時間考驗,證明其已經改正了錯誤,能夠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確已具備黨員條件的,可以吸收其入黨。

      14、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人,是否可以重新入黨 ?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滿后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不影響其以后入黨。曾經被黨組織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人,經過黨組織的教育,確實改正了缺點、錯誤,要求入黨的,可以提出入黨申請,經黨組織考察具備黨員條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黨。

      15、被開除黨籍以及退黨、勸退或被除名的人能否重新入黨 ?

      因觸犯刑律或犯錯誤被開除黨籍的人,以及退黨、勸退或因不起黨員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黨,黨組織應持十分慎重的態度。對這些人經過長期考察,如果確實具備了黨員條件的,可以吸收他們重新入黨。但在基層黨委審批前,必須報經上一級黨委審查同意。

      16、怎樣確定入黨介紹人 ?

      入黨介紹人可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也可由黨組織指定。黨組織指定黨員作入黨介紹人需征得本人同意,不應硬性指派。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因培養聯系人了解發展對象的思想和工作情況,由培養聯系人擔任入黨介紹人,有利于培養、教育的連續性,也有利于發展對象被接收為預備黨員后,進一步對其進行教育和考察。

      17、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進行表決時,申請人是否需要回避 ?

      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進行表決,申請人不必回避。有的人擔心申請人在場會影響表決,或者本人不能正確對待。實踐證明,只要做好工作,黨內生活正常,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如果申請人不能正確對待不同意見或別人對自己的批評,黨組織應對他進行教育幫助,使其能經受黨內生活的鍛煉和考驗。

      18、入黨介紹人在支部大會表決自己所介紹的人入黨時,能否棄權 ?

      作為入黨介紹人,在支部大會對自己的被介紹人進行表決時,不能投棄權票。這是因為,入黨介紹人對被介紹人是最了解的,通常情況下,只有入黨介紹人認為被介紹人確實已具備入黨條件,才會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討論。如果介紹人認為被介紹人尚不具備黨員條件,應及時向黨的支部委員說明情況。如在發展對象約請或黨組織確定介紹人時,自己不愿意當入黨介紹人,可事先向黨組織提出。

      19、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進行表決時,黨員是否可以棄權 ?

      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進行表決,每個黨員都應本著對黨、對同志高度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贊成或不贊成的意見,不要輕易棄權。如果對申請人的情況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會上提出,由申請人或其他了解情況的人作出說明。如果認為申請人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應表示自己不贊成的態度。若因考慮個人得失,不愿表明自己的意見,則是不對的。當然,如果對申請人持保留意見,也可以棄權。支部委員會在召開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前,應認真做好工作,廣泛征求黨員意見,盡量避免出現棄權現象。

      20、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進行表決時,多少票數為通過 ?

      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進行表決時,申請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 ( 含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以書面形式提出的贊成意見 ) ,方為通過。

      21、為什么規定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報告,必須在 3 個月內審批 ? 超過規定的審批時間怎么辦 ?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 3 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 6 個月。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發展黨員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也是黨的基層組織的一項經常性的工作,要求黨委及時審批黨支部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有利于增強黨組織的責任感,有利于加強對預備黨員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使發展黨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超過 3 個月未予審批的,原報批黨支部應對申請入黨的人進行復議,然后再報黨委審批;超過 6 個月末予審批的,原報批黨支部要為申請入黨的人重新辦理入黨手續,即重新填寫《入黨志愿書》,經支委會審查,提交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并作出決議,報上級黨委審批等。

      22、預備黨員應如何正確對待預備期?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應該按照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地接受黨組織對自己的教育和考察,爭取按期轉正。

      (1)要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基本路線,以求真正弄清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宗旨、任務、紀律,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進一步端正入黨動機。

      (2)努力完成黨組織交給自己的各項任務,密切聯系群眾,在學習、工作、生產等各方面起先鋒模范作用。

      (3)經常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積極履行黨員義務,自覺地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

      23、黨的支部委員會接收預備黨員的報告黨委尚未審批,發展對象即已去世,黨委是否要繼續辦理審批手續 ?

      黨的支部委員會接收預備黨員的報告,黨委尚未審批,發展對象即已去世,黨委不再辦理審批手續。

      24、黨的支部委員會接收為預備黨員的報告黨委尚未審批,發展對象即已調離,其審批手續如何辦理 ?

      黨的支部委員會接收預備黨員的報告,黨委尚未審批,發展對象即已調離,黨委應在其沒有辦理調動手續前,抓緊審批。如一時審批確有困難,調動后 3 個月內必須審批。審批結果要及時通知原報批黨支部,并同時將審批結果及有關材料及時轉給該預備黨員接收單位的黨組織。

      25、申請入黨的人調離后,能否在原單位辦理入黨手續 ?

      申請入黨的人調離后,原單位黨組織不能再為其辦理入黨手續,而應當認真負責地將對其培養、教育情況和考察材料,轉給接收單位的黨組織。至于能否發展入黨,由接收單位黨組織決定。有的黨組織趁申請入黨的人調離之機,不堅持原則,違反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入黨手續,這是對黨不負責任的表現,是黨的紀律所不能允許的。遇有這種情況,接收單位黨組織應堅持黨的原則,予以抵制,并向上級黨組織及時反映,上級黨組織應嚴肅處理。

      26、民主黨派成員可否加入共產黨?

      民主黨派的一般成員積極要求加入中國共產黨的,只要他們具備了共產黨員的條件,黨組織應考慮吸收他們入黨。但對民主黨派、工商聯各級組織的負責人,省級以上人大黨委會、人民政府、人民政協的負責人中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上層愛國人士,以及市、縣一些聲望較高的民主黨派負責人,無黨派上層愛國人士以及知名的知識分子,需要吸收入黨時,應根據中央的有關規定報相應的黨的委員會審批。

      民主黨派成員及負責人參加共產黨后,不必退出原來參加的黨派組織,可以繼續參加原來的黨派活動,但是必須編入共產黨的支部過組織生活。既然享有共產黨員的權利,就必須履行黨員的義務。

      27、什么人可以被追認為共產黨員 ? 追認黨員要經哪一級黨委批準 ?

      對那些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為了黨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獻身,事跡突出,一貫表現好,在一定范圍內有影響,生前曾向黨組織提出入黨要求的人,可以追認為中國共產黨黨員。追認中國共產黨黨員,是嚴肅的事情,必須嚴格掌握。所在單位黨組織討論決定后,應經上級黨委審查,并報省一級黨委批準。

      28、黨的支部委員會接收預備黨員的報告黨委尚未審批,發展對象能否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

      按照黨章規定,申請入黨的人,要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才能成為預備黨員。因此,申請入黨的人在上級黨組織批準其為預備黨員后,才能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29、預備黨員能否提前轉正 ?

      預備黨員不能提前轉正。按照黨章規定,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實踐證明,這是對預備黨員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較適當的期限,時間短了難以起到預備期的作用。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表現突出,正說明他經受住了黨組織的考驗,可以作為黨組織決定其按期轉正的依據。

      30、預備黨員能否被評為優秀黨員 ?

      預備黨員不宜被評選為優秀黨員。這是因為預備黨員還沒有取得正式黨員的資格,正在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表現突出,黨組織可以進行表揚,或推薦他們作先進生產 ( 工作 ) 者。

      31、為什么規定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只能延長一次,延長期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 ?

      延長預備黨員預備期,是指對那些預備期滿,因存在某些較嚴重的缺點或錯誤,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但還有改正缺點或錯誤的可能和決心的預備黨員,再給其一定時間,進一步接受黨組織的考察,以期改正缺點或錯誤,成為合格的黨員。如果經過延長期的教育和考察,仍不具備黨員條件,說明他們沒有按照黨員標準要求自己,缺乏做一名共產黨員的思想覺悟和決心。對這樣的預備黨員,沒有必要再延長他們的預備期,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根據黨章和有關文件規定,預備黨員延長預備期的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能超過一年。這是因為一個預備黨員改正缺點錯誤,從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到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轉變,需要有一個過程,黨組織對其進行教育、考察也需要一定時間。

      32、預備期滿的預備黨員因故不能參加支部大會,能否討論其轉正問題 ?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支部大會討論其轉正問題時,本人必須參加。本人因故不能參加支部大會的,可延期討論其轉正問題。若預備黨員因病長期離開工作崗位治療或休養,黨組織可根據其病情,選擇適當時機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其轉正問題。

      33、支部大會表決預備黨員轉正時,贊成人數正好為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應如何處理 ?

      支部大會表決預備黨員轉正時,贊成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才能作出同意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如果贊成人數正好為應到會有表決權黨員的半數,一般可按下述情況處理:如果因黨員對預備黨員轉正的某些問題不清楚而出現意見不一致,黨支部應介紹有關情況或加以說明,然后再進行表決;如果預備黨員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黨員對其能否轉正意見有分歧,可以做出延長預備期的決議;如果支部大會上提出新的問題,一時難以弄清,可暫行休會,待查清問題后,在下一次支部大會上重新表決。

      34、預備黨員去世后是否還要辦理轉正手續 ?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 ( 包括預備期滿未轉正 ) 去世,不再辦理轉正手續,可以在悼詞或生平介紹中說明其是中共黨員。如預備黨員為黨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獻身,事跡突出,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并報省級黨委批準,可追認其為正式黨員。

      35、預備黨員預備期未滿,能否取消預備黨員的資格 ?

      在一般情況下,應按期討論預備黨員的轉正問題。但是,如果預備黨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已經喪失黨員條件的,雖然預備期未滿,也可以提前召開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的決議,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后,宣布取消其預備黨員的資格。

      36、預備黨員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后,其《入黨志愿書》應如何處理 ?

預備黨員因不具備黨員條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后,應將有關情況在《入黨志愿書》中填寫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檔案。未建檔案的,可由其所在單位黨委保存。

      37、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受到行政紀律處分或刑事處理怎么辦 ?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受到行政紀律處分,黨組織在其預備期滿討論轉正問題時,應根據本人所犯錯誤的性質和情節區別對待。如果錯誤嚴重,已喪失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如果屬于一般性錯誤,行政紀律處分較輕,本人檢查認識深刻,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可酌情延長預備期;如果錯誤情節輕微,經過批評教育本人已改正錯誤,免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可以按期轉正。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因觸犯刑律或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受到刑事處理或被勞動教養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