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的通

發布時間:2014-09-13

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

中共河北省委宣傳部

  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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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廳

  局

  辦


  北  省  婦  聯
關于印發《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的通知

冀組通字[2010]14號

 

各市委組織部、宣傳部,政府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局、林業局、扶貧辦,團市委、市婦聯,省直各單位干部(人事)處:

現將《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

中共河北省委宣傳部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  北  省  婦  聯

2010年3月29日

 

 

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

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對于改善農村基層干部隊伍結構、培養新農村建設骨干力量和黨政干部后備人才,推進新形勢下農村改革發展,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具有重大意義。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以下稱大學生“村官”)工作,既注重激勵保障,又強化競爭擇優,確保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動,逐步建立一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的大學生“村官”隊伍,根據中組部等12部門《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組通字[2009]2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建立大學生“村官”工作長效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實行定期選聘制度,保證大學生“村官”隊伍建設規模適度

1、選聘規模和計劃。根據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冀發〔2008〕14號)要求,每年在完成中央下達選聘名額的前提下,結合河北省實際確定全省當年選聘大學生“村官”數量。根據各市行政村數量分配選聘名額。所需費用除中央補助外,由省、市、縣三級財政支付。市、縣不再自行選聘。

2、選聘時間和組織全省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按照中央統一部署進行,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當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離校前。選聘工作由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團省委統一組織實施。選聘名額、選聘辦法、選聘條件提前向社會發布,并進行正面宣傳引導,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自愿報名應聘。高等學校要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3、選聘程序和條件。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中組部確定的選聘條件,通過發布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基本程序,主要選聘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是中共黨員或擔任過學生干部的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過程接受社會監督,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度。選聘對象確定后,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與其簽訂聘任合同,合同中要明確雙方聘用關系及大學生“村官”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細化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競爭擇優、期滿去向等方面的條款。

二、強化崗位培訓,提高大學生“村官”隊伍的整體素質

4、制定培訓規劃。省委組織部把大學生“村官”納入整個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建立健全大學生“村官”崗位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每年至少舉辦一期示范培訓班。市、縣兩級要組織實施好大學生“村官”培訓工作。大學生“村官”任職上崗前,都要安排崗前培訓。聘用期間,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崗位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7天。兼任鄉、村團組織職務的,由共青團組織納入農村團干部培訓規劃。參加培訓情況,要作為大學生“村官”考核、推優的依據。

5、突出培訓重點。大學生“村官”教育培訓要針對崗位特點,堅持以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教育為基礎,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市場經濟知識、農村經營管理知識、農業實用技術、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以及開展調查研究、做好群眾工作、進行自主創業等為重點,不斷提高他們做好農村工作、帶領群眾創業致富的本領和能力。培訓中要注重講解“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介紹新農村建設情況和鄉風民俗,傳授開展農村工作的經驗方法,幫助大學生“村官”盡快進入崗位角色,打開工作局面。

6、拓展培訓渠道。依托各級黨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學院、干部培訓基地、遠程教育站點、團校等,大力加強大學生“村官”的系統培訓。通過優秀大學生“村官”介紹體會、鄉村干部傳授經驗、組織大學生“村官”實地考察學習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強化大學生“村官”的技能培訓。教育、科技、農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扶貧等部門要發揮優勢,整合資源,積極開展大學生“村官”專項培訓。高等院校特別是農業院校,要結合大學生“村官”特點和工作需要,開展繼續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學力教育。

三、落實待遇保障,調動大學生“村官”工作積極性

7、落實工作生活補貼。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比照本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水平確定;當地鄉鎮發放津貼的,大學生“村官”享受同等待遇。補貼、津貼由縣級財政部門以工資卡或存折形式按月足額發放。到艱苦邊遠縣工作的,按規定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要加強對大學生“村官”補助資金的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8、落實社會保險。大學生“村官”聘用期間,參加養老社會保險,辦理醫療、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具體辦法按照《河北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冀組通字[2009]1號)有關規定執行。

9、落實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財政代償政策。對于到艱苦邊遠縣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國家實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中央部委所屬高校畢業的大學生“村官”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由中央財政補償和代償。我省所屬高校畢業生到我省艱苦邊遠地區的大學生“村官”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辦法,按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省級代償資助暫行辦法>的通知》(冀財教[2006]9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的大學生“村官”,必須在聘期內連續三年考核稱職以上。

10、提供工作生活基本條件。各地要結合實際,整合資源,為大學生“村官”提供工作、食宿等基本條件,幫助解決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訊等方面的問題,不斷改善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條件。有條件的地方,可定期組織對大學生“村官”進行體檢。要采取可靠措施,確保大學生“村官”人身安全。

四、加強跟蹤培養,充分發揮大學生“村官”作用

11、明確崗位職責。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對思想素質高、綜合能力強的大學生“村官”,經過一段時間的實際工作,被大多數黨員和群眾認可的,可通過推薦參加選舉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依據《河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也可競選村委會主任或村委會委員。

12、發揮崗位作用。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和村委會主任助理的大學生“村官”,主要協助做好以下工作: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黨組織有關安排部署;組織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關任務,協助做好本村產業發展規劃,領辦、創辦專業合作組織、經濟實體和科技示范園;配合完成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矛盾調解、社會保障、調查統計、辦事代理、科技推廣等工作;負責整理資料、管理檔案、起草文字材料和遠程教育終端接收站點的教學組織管理、設備網絡維護;參與討論村務重大事項;參與村團組織的建設和工作。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兩委”成員職務的,按照所擔任具體職務確定工作職責。鄉鎮黨委和村“兩委”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大學生“村官”專業特長,明確大學生“村官”的具體職責和工作分工。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大學生“村官”擔任村團組織和婦聯負責人。

13、實行結對幫帶。鄉鎮黨委要為每個大學生“村官”確定1名鄉鎮干部和1名村干部,進行結對聯系幫帶,面對面進行幫助指導,提高大學生“村官”能力素質,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狀況,注意做好心理疏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經常深入調研,走訪了解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14、注重實踐鍛煉。鄉村黨組織要給大學生“村官”壓擔子、交任務,幫助確定合適的項目和任務,鼓勵大學生“村官”在農村創業,并通過適當政策傾斜和市場機制辦法,為他們提供支持,使他們更好地運用所學知識為發展農村經濟、改變農村面貌多做工作、多辦實事,使他們在具體實踐中經受鍛煉、干事創業。對大學生“村官”既要嚴格要求,又要鼓勵他們放手工作,大膽創新。縣、鄉兩級組織召開有關會議,可安排優秀大學生“村官”代表列席參加。積極推薦綜合素質好、議事能力強的大學生“村官”作為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團代會、婦代會代表人選。 

15、搭建交流平臺。省有關部門依托互聯網和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網,建立大學生“村官”網絡交流平臺,加強與大學生“村官”的聯系交流。各地可結合實際,依托當地政務網站、報紙、電視、廣播設立大學生“村官”信息專欄,建立大學生“村官”網站,創辦大學生“村官”工作報刊,為大學生“村官”提供多種交流平臺。縣、鄉黨委要定期研究大學生“村官”工作,注重聽取大學生“村官”的思想工作匯報和意見建議;設立專用信箱、熱線電話,及時收集、受理大學生“村官”反映的問題;共青團、婦聯等組織要根據大學生“村官”的特點,組織開展優秀大學生“村官”巡回報告、經驗交流等活動,推廣宣傳干事創業的先進典型和創業經驗,為大學生“村官”相互學習交流、共同提高創造條件。

16、強化管理考核。各地要加強對大學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完善競爭擇優機制,形成在實踐中比干勁、比奉獻、比業績的鮮明導向,強化大學生“村官”苦干實干、創先爭優的意識。大學生“村官”考核工作,按照《河北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考核辦法》(冀組通字[2009]49號)執行考核結果報縣委組織部備案,作為續聘、獎懲、選拔干部、招錄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研究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等重要依據。對大學生“村官”要嚴格管理,加強監督,發現不良苗頭問題要及時批評教育,加強正面引導。聘用期間,發展大學生“村官”入黨的,必須在任職村履行入黨程序;大學生“村官”必須在任職村工作,鄉鎮以上機關和其他單位均不得借調使用。

五、建立正常流動制度,拓寬大學生“村官”流動渠道

17、鼓勵擔任村干部。對表現優秀、黨員群眾認可、擔任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的大學生“村官”,要鼓勵他們長期在農村基層干部崗位上建功立業。留任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仍然納入大學生“村官”名額,可以繼續享受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

18、擇優選拔鄉鎮和其他黨政機關公務員。各級黨政機關要注重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優秀大學生“村官”中招考公務員。鄉鎮機關從大學生“村官”中考錄公務員,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的意見》(中組發[2008]24號)執行。符合選調生條件的大學生“村官”,招考辦法由省委組織部另行制定。報考公務員和選調生的大學生“村官”,須在聘期內表現優秀、考核稱職,并經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推薦同意。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19、扶持自主創業。鼓勵和支持大學生“村官”發揮自身優勢和專業特長,立足農村農業實際自主創業,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貢獻。各地要結合實際,建設和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村官”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重點幫助和支持那些有創業意愿、創業能力、創業優勢的大學生“村官”,帶領群眾創業致富。要強化大學生“村官”創業指導服務,積極開展信息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等工作。各級共青團組織要將大學生“村官”創業納入促進青年創業就業總體部署。高等院校要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

20、引導另行擇業。對于聘期考核稱職,不再留村工作或不參加公務員招考的,要幫助和支持其另行擇業,擇業前可免費參加一期職業培訓;對于素質能力不適應崗位要求、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要予以解聘,引導其另行擇業。鼓勵和引導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非公有制企業等用人單位,優先聘用(招用)具有2年以上農村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

21、支持繼續學習鼓勵大學生“村官”繼續學習深造。聘期工作表現良好、考核稱職的,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優惠政策。鼓勵高等學校結合辦學實際,為大學生“村官”攻讀研究生學位創造條件。

六、建立齊抓共管機制,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領導

22、加強統籌協調。各級黨委要加強對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建立由組織、宣傳、教育、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農業、林業、扶貧、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有關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工作任務繁重的,可成立專門工作機構,配備工作人員。有關大學生“村官”工作的重要政策、重要事項、重要活動,要集體研究決定,統一組織實施。

23、明確職責分工。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能和業務范圍,共同抓好大學生“村官”工作。組織部門發揮牽頭協調作用,其他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財政、公安部門主要負責養老、醫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報考公務員、研究生,另行擇業,人事代理,戶籍管理,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生活補貼等配套保障政策的制定、解釋、檢查、落實工作;宣傳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媒體,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大學生“村官”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民政部門主要負責指導大學生“村官”參與村級事務管理、參加村委會選舉等工作;農業、林業、扶貧部門主要負責利用部門資源開展大學生“村官”專項培訓,指導大學生“村官”參與現代農業、林業建設和扶貧開發等工作。

24、落實管理責任。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團省委負責大學生“村官”的宏觀管理,指導各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團組織共同做好大學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兩級負責規劃協調、組織指導、督促檢查等工作。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要負責建立大學生“村官”檔案資料,做好考核工作,落實跟蹤培養措施,提出選拔任用意見;團縣委主要負責大學生“村官”的聯系服務等工作。鄉鎮黨委、團委和村黨組織負責具體管理、聯系、服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