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院2017年度河北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資助工作的通知
學院各系: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河北省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暫行辦法》(冀教財〔2017〕2號)精神,為做好我院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條件
(一)資助對象為我院具有全日制大專正式注冊學籍的河北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是指符合國務院扶貧辦發布的《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定,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登記的、有扶貧手冊的在校學生。
(二)資助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生活儉樸。
二、資助內容
(一)自2016學年秋季學期起,對于在我院就讀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免學費和免住宿費按照我校的標準執行,免費提供教科書按照我院同年級統一使用教科書實際購買金額執行。)
(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大專生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中專生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元)。
(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原則上每學年初申報一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受資助時限,一般為從學生申請學年開學直至完成當學年學業為止。
三、工作流程
1、由學生(含新生)個人提出申請,需提交紙質版《河北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請表》(附件1)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簿、扶貧部門頒發的扶貧手冊原件和復印件)。
3、學生處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資格復查,并將相關資料留存備案。
2、學院各系要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審查無誤后將紙質版《河北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請表》(附件1)(表內貼上1寸彩色免冠照片)、《河北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信息審核表》(附件2)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扶貧部門頒發的扶貧手冊、身份證、戶口簿)及電子版《河北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信息審核表》上報學生處。
四、注意事項
1、各系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初審時需比對身份證、戶口簿、扶貧部門頒發的扶貧手冊的原件和復印件,確保申請學生具有申請資格,上報紙質材料時只報復印件。
2、就讀期間已享受國家有關免學費、免住宿費、免費提供教科書的,不再重復享受其他同類資助政策。(雨露計劃除外)
3、請各系高度重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嚴格評選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開,確保資助政策真正用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身上。
4、所有材料在9月15日前報送。
5、院紀檢、財務處、學生處將對本次資助工作評審的過程實施指導監督;對評選過程實施全方位監管,杜絕造假行為,一經發現并證實,將取消當事學生的評選資格,追回資助資金,并給予處分。
河北女子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處
2017年5月16日